“832平臺”啟動“打假月”專項行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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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832平臺”啟動“打假月”專項行動
本報訊 記者樂佳超報道 “832平臺”近日聯(lián)合各方啟動“打假月”專項行動,嚴格規(guī)定供應商、采購人、產銷地倉、區(qū)域服務中心的規(guī)范行為,通過全方位核查,嚴格處理,促進平臺用戶依法守規(guī)、誠信經營。
據(jù)了解,此次專項行動核查內容包括維護“832平臺”品牌合法權益;嚴查虛假交易,規(guī)范平臺交易環(huán)境;虛假宣傳和違法廣告核查;虛假憑證核查。其中要求,禁止供采雙方以虛構、隱瞞交易事實的方式完成預留采購份額任務;禁止惡意利用平臺規(guī)則等不正當方式獲取虛假交易額、店鋪評分、信用積分、商品評論;禁止以次充好、串貨、套現(xiàn)等行為。不得出現(xiàn)廣告法明確禁止的宣傳用語誤導消費者,不得出現(xiàn)平臺禁止宣傳的內容。不得亂用當?shù)叵嚓P部門開具的商品產地或商品原材料產地證明;不得冒用、盜用、亂用地方扶貧類證明材料。不得上傳與訂單實際交易不符的合同、發(fā)票信息。不得提供虛假交易合同等交易憑證。
“832平臺”還對供應商、采購人、產銷地倉、區(qū)域服務中心的行為進行了規(guī)范,要求供應商不得銷售不符合幫扶要求的商品,不得將采購人或平臺信息泄露給非訂單完成需要的任何第三方,不得串通采購人進行虛假交易,不得向采購單位相關人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當利益,不得向平臺工作人員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當利益,不得私下與平臺服務商達成銷售協(xié)議,不得冒用平臺名義開設線下體驗店;采購人不得拖欠貨款,不得與供應商串通進行虛假交易,不得通過供應商獲取不正當利益,不得偽造支付憑證,不得惡意拒收貨物,不得與任何機構或個人通過轉換采購、補單等方式采購非832個脫貧縣農副產品;產銷地倉不得泄露平臺或采購單位的相關信息,不得串通供應商、采購單位進行虛假交易,不得將產銷地倉授權牌用于倉庫授權區(qū)域以外的任何線上或線下門店、展廳或者與產銷地倉無關的業(yè)務,不得與采購單位、供應商相關人員之間進行非法交易、利益輸送,不得向平臺工作人員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當利益,不得向入倉供應商任意收取除平臺公示信息項以外的費用;區(qū)域服務中心不得向采購人銷售非“832平臺”上架商品,不得向平臺供應商和采購人收取任何費用,不得向“832平臺”員工及其關系人行賄或與其發(fā)生任何利益關系,不得與采購人另行簽約,做有損平臺形象及利益的行為,不得將“832平臺區(qū)域服務中心”授權轉讓、出借、或轉賣給第三方使用,不得以“832平臺區(qū)域服務中心”名義開展非授權范圍內業(yè)務或越權行事,不得以“832平臺區(qū)域服務中心”或以外的名義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,包括虛假廣告宣傳、商業(yè)活動等,不得在合作協(xié)議有效期內從事任何與“832平臺”有競爭關系的經營(包括區(qū)域服務中心直接或間接利益關系人員),不得泄露采購人賬戶、支付、訂單、個人身份等信息,不得擅自宣傳未經平臺認可或證實的數(shù)據(jù)信息、政策等敏感信息。
“832平臺”相關負責人表示,在專項行動期間開通投訴舉報專線,投訴舉報事宜一經證實,將嚴格按照平臺規(guī)則處理并予以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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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LIZHE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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